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人民政府批准,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就江门市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事宜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2013-2017年江门市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数量。
二、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1日下午3:00,市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构成及产生
(一)代表构成
本次听证会代表共21名,其中消费者代表9名,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2名,出租车驾驶员4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专家学者2名,行业协会代表1名。
(二)代表产生
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出租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公开报名聘请的方式产生,市区具有完全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若自愿报名人数不足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将依照规定委托相关组织推荐。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9月16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格详见附件听证会报名表.doc)。
受理地址: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管理科;
联系人:张子明 联系电话:0750-3858962;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