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外观标识,加强执法形象建设和执法队伍管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四统一”的工作部署,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有序推进原则,结合形象、管理、服务、装备、队伍、文化等建设,市运管处鄂城运管所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规范》对基层站所建设的要求,于日前全部完成了对本所交通外观标识的统一。
市运管处投入资金对鄂城运管所办公标识进行改造,内容包括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导向牌、立面色带以及执法公示等,交通执法标识为蓝底白字,外观标识简洁、明了,解决了原有运政部门标识不统一、群众办事找不到相应地点等实际问题。
通过交通执法部门外观标识的统一,将进一步密切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与群众的关系,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