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交通厅印发“关于完善路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对我省路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完善后的路政管理体制将按照省编办〔2009〕29号文实行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垂直管理。
近年来,特别是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以来,我省路政管理体制在安置养路费征稽人员,保证路政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问题。此次体制完善按照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要求和有利于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发展,有利于执法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的思路,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提高了管理效率。符合政事公开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纠正了原来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效率低下的弊端。对我省路政管理工作发展必将起到积极推动的作用。(来源省交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