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思想认识到位。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是组织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编印《条例》单行本6000份,在宣贯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做到现场发现问题、现场分析问题、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宣贯工作组织落实到位。
三是学习培训到位。各单位、部门针对客运管理、货运管理、相关业务管理、监督检查等不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分别组织学习培训,确保各业务岗位培训到位。
四是宣传工作到位。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围绕《条例》的基本制度,尤其是人民群众和道路运输行业关心的各项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宣传活动。
五是执法监督到位。要求执法人员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条例》基本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正确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市运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