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早晨5时许,直属四支队第一大队辖区宜春服务区发生两车相刮的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因赔偿金额的问题由争论发展到肉搏,最终在大队经办民警的劝解下达成赔偿协议,满意地踏上了行程。
11日早晨5时许,第一大队秩序二中队凌晨班巡逻民警接到大队值班室电话称:在沪昆高速公路南线宜春服务区内有两辆货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辆事故车只是发生了轻微的刮擦,无人员受伤,损失金额也不大。于是民警在现场拍完照后将双方带至中队进行事故处理。由于当事双方担心事故处理会影响以后的保险赔付,所以要求民警进行事故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民警事故责任划分没有反对意见,但当涉及到事故损失赔偿金额时双方却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无法达成共识后,争执从辩解逐渐升级为对骂,情绪一度失控,直到双方你推我搡,最后都要求把车辆开到停车场按正常的交通事故流程处理。见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刚上完凌晨班的民警顾不上疲劳,又将双方当事人分别叫到办公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细心的开导,在民警的努力下,两位当事人听从了民警的劝解,并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赔偿协议书虽然只有寥寥几行字,但却来之不易,字里行间凝聚了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是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