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上午,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西市中队民警李斯嘉等人在信州区滨江西路执勤时,协助大队事故中队快速破获了一起小车碰撞电动车的
交通事故逃逸案,此案仅仅只用了短短半个小时,获得现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日上午7时48分许,正在滨江西路执勤的民警李斯嘉在八小路口发现一辆白色马自达轿车前后号牌都用迷彩布遮挡着,该轿车驾驶员见有执勤民警检查,便突然加速向信江桥北方向驾车驶离,在行驶至狮子弄路口时将一辆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撞倒,并导致电动车驾驶员受轻伤。交通事故发生后,该轿车驾驶员并未停车,而是继续向滨江东方向逃逸。亲眼目睹这一交通事故全过程的执勤民警李斯嘉,立刻用电台呼叫信江桥北执勤的同事帮助拦截该肇事逃逸小车,同时及时向大队分控中心报告:请求附近路段巡逻人员予以支援。在得到信江桥北执勤人员告知并未发现有该类型小车后,李斯嘉等人分析认为该小车极大可能从滨江豪庭马家弄拐入了信江中路。于是,他们分别从相府路和马家弄沿路寻找该小车,最后终于在信江中路一家批发店门口发现了这辆号牌为“赣E9****”的嫌疑车辆。此时,该车辆驾驶员已将遮挡号牌的迷彩布扯掉。李斯嘉等人立即上前检查,发现该车辆发动机还是热的、遮挡号牌用的迷彩布还放在车内、车头左前方有撞痕,毫无疑问这就是肇事车辆!在众多围观的人群中,李斯嘉一眼便认出当时驾驶该车的驾驶员也站在其中,于是当即上前请其将车钥匙交出。该车驾驶员不但不交钥匙,而且根本不承认驾车撞人的事实。“铁证如山,耍赖是没有用的,有错应勇于担当,不能错上加错。”李斯嘉说完便立即用锁胎器将肇事车辆锁定,拍好照片固定证据,立即将此案移交给大队事故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执勤民警李斯嘉等人指认和事故现场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最后终于承认了自己驾车撞人逃逸的事实,来到大队事故中队接受处理。此外,该驾驶员还存在故意遮挡号牌、准驾车型不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最后,在事故中队的调解下,肇事驾驶员同意负责将碰坏的电动车修好、送电动车驾驶员去医院治疗、赔偿伤者1000元作为补偿;对于肇事逃逸、故意遮挡号牌、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直属一大队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