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倒水镇一加油站旁,民警看到这一明目张胆的一幕,民警马上向前,示意该车靠边停放,接受检查。走到车尾发现挤得密密麻麻的一群人,里面有9男8女,还有3个小孩在挤来挤去,货物散乱的放在车上,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真的是后果不堪设想。民警立即强制要求车上的乘人下车,司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还一个劲地向交警解释,他告诉交警“自己是帮拉货的,刚好村里的亲戚出城,顺路为了省点钱才搭客的,没想到遇见交警了。”民警对司机与乘客进行了安全教育,告知他们乘坐这种货车的危害性,并转移了超载人员,司机表示已完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愿意接受处罚。
对于这种人货“混搭”还超载的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 《广西条例》第69条第3款的规定: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扣6分,罚款1500元,扣车,至违法车辆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