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高度近视驾驶车辆时却从不戴眼镜,致使小车翻落山沟,驾驶员当场死亡。死者哥哥因为弟弟驾驶的是黑车并未在第一时间报警,私自将死者送到殡仪馆,在殡仪馆的工作人员的提醒下,终在第二天报了警。
4月2日早上6时50分,河池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河池镇水任村村民报警称,其弟昨天晚上驾驶三菱越野车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六甲镇往河池镇六河线的洞口村路段翻下路边山沟,现已死亡。
办案民警在事故现场看到,四十米的山沟下四脚朝天的躺着一辆三菱牌帕杰罗绿色越野车,车辆已严重变形。据办案民警向死者的哥哥了解,事故应该发生在4月1日21时至22时分之间。当晚20时30分,其弟在家里吃完饭,就驾车到往六甲方向的采石场看设备。晚上22时30分,死者哥哥发现其弟还未回家,便拨打了他的手机,可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他就感觉不妙,于是自己驾驶皮卡车出来寻找。
到事发地点时,他发现路面有新的车轮痕迹顺着山沟下去,于是他便打着手电爬到山沟下寻找。果然,在山沟里发现了弟弟驾驶的越野车,其弟连同车一起翻到了山沟中。
经了解,其弟弟肇事时驾驶的三菱越野车是三年前在南丹买的“黑车”,车牌也是假的,因担心车子没有手续,交警会追究,于是就没有报警,只通知了家里人来现场处理。他用了半小时把弟弟从山下抬了上来,并用皮卡车送往医院抢救。在途中与救护车相会,医护人员查看其弟已死亡,他就把弟弟送至了殡仪馆,后经殡仪馆人员提醒在第二天早上报了警。
他说,当晚找到弟弟时大雾弥漫,并下着厚厚的毛毛细雨,能见度只有五米左右,其弟有严重的近视眼,但从未戴眼镜开车,当晚应该是路面情况不好,弟弟的眼睛也不好,所以就出事了。
笔者从现场事故处理民警处了解到,该起事故的主要成因是:雨天路滑,大雾天气,能见度很低,驾驶人在驾车时未能降低车速,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行驶,致使车辆驶出路外,翻下约四十米的深沟中,造成其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车辆为套牌车,已没有任何手续和保险,警方在当天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已被打磨了,不能查到任何车辆的相关信息。事故中驾驶人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黑车”,就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