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0时许,高速交警十三大队21名民警、协警分成两组,分别在横县收费站、云表收费站设置临时执勤点,重点查纠货车超载、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规安装后射灯、不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行为。
20时10分左右,一辆牌号为桂B**293的大货车从云表收费站缓缓驶出,民警一个手势示意司机靠边停车。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多个轮胎磨损严重,当民警询问时,该车驾驶员黄某承认拉的是钢材,确实超载了,但只超了一点点。然而,称重结果却显示,核载30吨的货车,竟多拉了10余吨,超载36%。黄某当场被处以500元罚款、记6分,并被责令立即将超载货物转运。面对处罚,驾驶员黄某表示很无奈,自己跑长途已经7年了,由于车辆超载,好几次都险些酿成事故,但他只负责开车,装多少货都是单位决定的。
不久,交警又拦下一辆大货车,这辆货车的前车牌已经被放倒,从前面完全看不到车牌号码。驾驶人称“车牌是被震掉的,自己并不知情”。但是民警仔细检查过后,发现该车装载车牌的整块钢板内部已经完全被拆卸,很轻松就可以将车牌放倒,并且因为经常放倒车牌,用来固定钢板的卡口都已经被掰变形了。最终,民警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扣除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在横县收费站,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放大号牌不清晰违法行为较多。牌号为桂A**325、鲁A**267、皖B**565的大货车就因为车尾反光标识不清楚,残缺不全被民警拦下。据民警介绍,一旦夜间车辆出现抛锚,尾灯失灵,靠的就是反光标识,如果反光标识不起作用,夜间行车非常容易造成追尾。根据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4条规定,民警给予这三辆货车司机15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在检查中,许多司机都表示,以前一直对反光标识没太在意,这次被抓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并表示回去后马上贴新的反光标识。
据介绍,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高速交警十三大队还将持续加大对违法大货车的整治力度,并不定期进行突击夜查,对存侥幸心理夜间行驶的大货车驾驶人予以警示和严厉震慑。同时,交警提醒货车驾驶人,要依法行车、安全驾驶,自觉提高懂法、守法意识,与公安交管部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