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本是一个有爱的日子,然而德保县一名90后女孩却在这样有爱的日子惨遭车祸,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并流产。义愤填膺的家属要求赔偿十万,这个要求是否合理?你怎么看?
5月20日上午10时,德保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德保县210省道马隘路段,发生一起连环相撞事故,请求快速出警。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辆货车倾斜在左侧道路上,被撞得车头严重变形,档风玻璃要全部撞碎,地上洒满汽车破碎的零部件,一辆女式踏板摩托车车头完全损坏,躺在路边,另一外满载铝矿的大货车停在离事故现场500米开外的地方。
据目击者张女士称:当时有一辆空的小货车速度很快,想超过前面载满货的大货车,谁知在超车过程中大货车突然往左偏,小货车被迫往左猛打方向,但还是被大货车的尾部刮中了,由于车速太快,小货车被刮后方向失控,与对向驶来的一女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幸亏及时抢救,要不那小姑娘就麻烦了。事故中的一名女子受伤较严重,已送往医院。经检查,得知该名女子已怀有一个月身孕,身上多处骨折。家属得知消息后,先是嗷嗷大哭继而转变为义愤填膺蛮横无理,声称拒绝和解,扬言“赔偿10万元就流掉孩子,否则就保住孩子让肇事者负责一辈子!”经民警悉心劝导,家属人员心情暂时平复。
经交警初步勘查小货车司机要负全部责任。但对于孕妇家属流产,要赔偿十万属于无理要求。交警通过咨询长期处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赵律师得知:胎儿未出生,不能作为民事主体存在,故不能要求人身损赔,但孕妇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务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该家属要求赔偿十万元属于不合法要求。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