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平交发〔2013〕32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夯实道路安全基础保障,促进社会文明和经济建设,2013年7月4日,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评估工作小组,对静宁县运泰驾校和静宁县建宏驾校的培训能力进行了检查评估。
检查评估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社会民意调查、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驾校的教学场地建设、教练员教学、教学车辆、教学设施设备和计时培训系统应用、基础管理及经营行为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对静宁县两所驾校的工作给予肯定,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最后,检查组负责人要求,两所驾校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管理措施要进一步精细化,切实提高学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整体素质。同时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驾驶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开展驾培机构培训能力检查评估,对我县两所驾校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强化日常管理,落实信息化培训措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