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汽配城集中入住,发挥其功能,近日,县政府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议,下发了《灵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服务门店搬迁的通告》,根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灵台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一是县城区东至灵独路口,西至行政中心(含中台镇城关村西塘沟东侧安置区),南至汽配城的所有汽车销售、配件销售和大小车辆维修门店全部搬迁至新建的汽配市场,集中管理,规范运营;二是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县城区汽车销售、配件销售、维修服务门店搬迁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县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警队、运管所等单位参与,组成联合执法组,负责督促落实;三是要求各汽车销售、配件销售和大小车辆维修服务门店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搬迁工作,务于2013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搬迁入驻。对逾期不搬迁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要求灵台县振华汽配城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功能分区划片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保卫等措施,提高水电暖和卫生保洁等物业服务质量,为入驻客商提供优惠政策和高效优质服务;五是县工商、运管所等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城区所有汽车销售、配件销售、维修服务门店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对无证经营者坚决予以打击取缔,确保汽配市场规范运营。
目前调查摸底,动员宣传、依法整治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