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车辆灯光是安全驾驶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可还是有不少司机不把灯光当一回事,这不,5月23日高速交警支队十三大队在辖区开展机动车灯光不全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时,就查出了21辆灯光不全的机动车。
20时10分,在横县收费站,一辆乘龙牌大货车正缓缓驶出收费站,细心的民警发现这辆车灯光异样,于是将其拦下。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的大灯竟然都不亮了,大灯不亮的大货车居然还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着实让人担心。据驾驶员周某交待,货车从南宁拉水泥送往横县,在广昆高速横县服务区附近发生了故障,两个大灯的电线短路全烧坏了,车上也没有多余的保险丝了。为了省下修车灯的钱,周某怀着侥幸心理开小灯缓慢前行,准备等下了高速再去修车灯,没想到一下高速就遇上了交警。随后,执勤民警又检查了4辆机动车,发现都存在灯光不全的问题。
交警介绍,因为高速公路没有路灯,灯光不全会使得驾驶员的视野受到限制,容易看不清路况及其他车辆,遇到紧急情况也不能及时做出反应。如果是尾灯不亮,后面驶来的车辆可能无法及时发现,一旦后车来不及采取相应措施,就会发生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灯光是夜间行车安全的生命保障,决不能有半点马虎。尤其是前后防雾灯、前照灯、后尾灯、转向灯和制动灯出故障时,上路行车非常危险,因此夜间上路行驶之前务必要对灯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