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警初步现场勘查,发现现场除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外,还有两双鞋子。正当办案民警疑惑不解的时候,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国道209线往灵山方向距离事发现场约7公里处,有一具尸体躺在道路中间,全身被过往车辆碾压粉碎。接到警情后,民警立即联想到现场有两双鞋子,可能是摩托车上的另外一个人被大货车碾压之后卷进车底带离现场,想到两个事故现场似乎有着某种关联,民警当机立断,立即联系灵山交警对大货车进行设卡拦截,同时将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
与此同时,民警带领法医赶赴现场。30分钟后,灵山交警传来捷报称,一辆大货车及牵引的挂车被成功拦截,车底下有明显的疑似人体组织的物体。大队长听到报告后立即派出民警连夜赶到灵山交警将涉嫌事故的车辆桂N638**重型半挂牵引车、桂N81**挂车及驾驶人劳某暂扣回横县交警调查,对驾驶人劳某进行连夜突审。在横县交警的耐心教育和铁的证据面前,司机终于对其发生事故后未停车保护现场、未报警、未抢救伤者的交通肇事行为供认不讳,并于第二天跟随横县交警到事故现场指认。
7月4日,经横县公安局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劳某执行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