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茫夜色里,滚滚车流中,一名男子饮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6公里,并且在倦意袭来时酣睡在高速公路的快车道上,幸亏高速交警及时发现,才使得一场充满潜在凶险的“美梦”没有化成“噩梦”。
现场 车没熄火驾驶员睡大觉
7月4日凌晨2时许,广西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处理一起事故返回途中,行至泉南高速桂林往柳州方向1249KM处时,发现对面高速公路有两束反常的车灯闪过,随即下车越过中央隔离栏查看。一查之下,民警也为眼前的一幕捏了把冷汗,在浓重的夜色和如织的车流中,一辆银色比亚迪逆向停在高速公路快车道上,该车辆并没有熄火,也没有摆放任何反光标示,过往车辆纷纷避让,按喇叭提醒小车注意危险,却发现司机像没听见一样不起作用。
检测 酒精含量高达233毫克
民警查看车厢时发现,司机趴在方向盘上呼呼大睡,当民警打开车门时 ,车内酒气熏天,司机烂醉如泥,扶都扶不起来,民警立刻冒生命危险将其拽下车,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将肇事车辆拖移高速公路。司机随后被带往人民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报告结果显示,廖某酒精含量高达233mg/ml,是醉驾标准80mg/100ml的3倍左右。
入刑 严处醉酒驾驶恶劣违法行为
经询查得知,司机廖某是柳州市鹿寨县人,在柳州从事林植生意,事发当晚曾参加朋友聚会。询问笔录过程中,廖某一口咬定自己是吃感冒药头晕,拒不承认自己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按照取证结果,依法严肃处理此案。7月15日,该案被移交柳东公安分局进一步审理,等待廖某的将是法院的审判,他将面临1-6个月的刑事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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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
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增加了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增加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车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及《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2011年5月1日零时起,将醉酒驾车、飙车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行为定为犯罪,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车肇事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入刑的其它后果: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醉驾者被处以拘役这一刑事处罚之后,将不得从事老师、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这些职业,也不能担任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因醉驾被处以刑罚的人也不得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如果已经是公职人员,将面临开除公职。如果是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办理出国签证、留学等事宜时也会遭遇麻烦。一些国家对于有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往往会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