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宁市公路管理部门引导广大路政执法人员恪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这一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诉求、新期待,力争树立“阳光治超”、“阳光执法”新形象。
一是政务公开造“阳光”。 严格执行“检查?处理?交款”二分离制度,杜绝检查人员直接处理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现象。配备统一的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车辆检测、登记、处罚、执法文书、票据等一线基础性工作信息资料全部实行计算机管理,自动化汇总报送,减少人为干扰因素,并将治超处罚结果等10个项目公开上墙,实现治超工作政务信息全公开,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规范执法保“阳光”。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段领导对现场执法人员进行廉政约谈、与每位治超队员、家属签订廉政责任书。要求大家立足岗位,认真负责,勤廉工作,做到警钟长鸣。执法过程中,从立案、调查到作出处罚决定,实行分人负责,上级监管。严格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同时,对卸载进行二次直接确认方式,保证现场监管严格有序。尊重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如陈述权、申辩权,落实听证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举报投诉护“阳光”。进一步完善治超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在治超站、停车场增加制作“阳光治超”公示牌,强化执法程序和收费标准的规范。设定96266举报电话、设定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通过广泛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提高治超工作的群众参与度,确保执法活动公平公正,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