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廊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和河北省交管局、廊坊交警支队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有关部署,霸州市交警大队结合交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深化措施,扎实推进治理淘汰“黄标车”、老旧汽车、报废车专项工作。自开展工作以来,霸州车管所已办理“黄标车”、报废车注销、报废手续505辆。
接到通知后,霸州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了由大队长石强为组长的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车管所和堂二里交管服务站确定了专职人员,对照支队车管所下发的辖区“黄标车”台帐逐车进行排查清理,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将“黄标车”交回收企业或按灭失办理报废;明确了分管队长的责任,规定各单位必须保证工作进度、淘汰量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将黄标车禁行区域延至整个外环路,迅速调整、增设禁限行标志,在入市口设置卡点,严防黄标车驶入市区。严把机动车转入关口,有效消减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同时,调整机动车检验流程,将尾气环保检测前置,对于尾气检测不达标的车辆一律不予办理车辆年检业务,并加快报废车报废进程,提升机动车报废比率。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机动车污染对生活环境、身体健康所带来的危害,同时,报道整治“黄标车”专项行动的成效,增强广大市民对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意识,鼓励车主主动使用节能型低排放机动车,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出行,倡导文明低碳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