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排放污染严重的车辆进入市区,衡水市交警支队针对“黄标车”、渣土车、拖拉机等高污染排放车辆,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封口”行动。
为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封口”行动,该支队在市区周边设置10个入口卡口,严把进城关。即:直属一大队的人民西路与西外环口、前进大街与南外环口、前进大街与北外环口、育才街与南外环口、育才街与北外环口、中华大街与北外环口;直属二大队的红旗大街与南外环口、中华大街与南外环口;直属三大队的北外环与榕花街口、人民路与京衡大街口。同时,抽调警力、装备,确保各卡口24小时不失控。白天在各卡口设置固定卡点,死盯死守,严防黄标车、拖拉机进市区,严防渣土车、垃圾清运车飘洒、散落、扬尘等。夜间出动警车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巡逻车上确保4名民警,重点打击黄标车、渣土车、垃圾车、报废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黄标车、渣土车一律查扣,确保24小时无缝隙治理,实现常态化、高强度、全方位管控。
此外,落实责任,督导检查。各大队大队长为本单位大气污染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大队将卡口责任落实到中队,分解到民警,各大队领导深入一线,率先垂范,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支队纪委、政治处、秩序科对各卡口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了“封口”措施落实。
“封口”行动开展以来,该支队共出动警力1521人次,警车236辆次,劝返黄标车、渣土车、拖拉机等高污染排放车辆670辆次,发放大气污染宣传资料5000份,查处黄标车违法行为27起(其中查扣黄标车15辆)、查处农用三轮及拖拉机1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