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位司机,多次驾驶小客车超速行驶,他管理和使用的小客车在短短半年时间里,竟有12次超速行驶未处理的电子记录,最高一次超速达120%。“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该司机又一次在郊外公路快速行驶时,一个碰撞让他踏上了不归路。
三车碰撞事故现场惨烈
10月30日9:30时,在国道322线柳州市柳江县境内里高三合村路段发生了三车连环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路段系急弯道,两端均设有限速50公里的标志牌。在事故现场,一辆桂A号牌的黑色天籁轿车驶出道路南侧,将一个水泥桩基的警示桩撞得连根拔起飞出数米远,轿车引擎盖严重扭曲变形。
在轿车左前方数米远公路路面上,横向停着一辆桂B××189号牌小客车,该车左前侧严重凹陷变形,几个车门敞开着,车内多个坐椅歪斜扭曲,驾驶台上、车厢地板上,到处是斑驳的血迹;该小客车斜后方北侧路沟里,四轮朝天仰翻着一辆桂B××676号牌小客车,该车左前角受撞凹陷至中门的位置,路沟里,还躺着一男子,男子衣物由腹部掀起盖在头面部上,露出胀红的胸腹部,人已死亡。
在三车之间的公路路面上,到处散落着车辆碰撞后的碎片,桂B××676车前号牌也飞到距车辆10余米远路面处。公路上,除了车辆碰撞后留下的轮胎及车体刮擦印,没有看到车辆的制动轮胎印痕。
酿成事故惨祸皆因超速行驶
经初步了解,事故中死亡男子宋某,现年32岁,宜州市福龙乡定满村人,系桂B××676车司机,其驾驶的车辆由柳州往合山方向行驶,另外的两辆车均是对向驶来,三车碰撞后宋某车辆即翻下路沟。事故中,除宋某身受重伤死亡外,还有1人轻伤。
据轿车司机蓝某称,他驾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后方驶来的小客车由其左侧超车,高速行驶中,与对向快速驶来的另一辆小客车发生正面碰撞。因距离过近,自己措手不及,小轿车前部引擎盖还插入了前车翘起的底盘下,随后失控撞向路边的警示桩。
死者曾有12单超速未处理
“从现场车辆碰撞损坏的程度看,三车车速都不低!”事故处理民警覃雄卫介绍说,为全面了解事故详情,民警对事故车辆及驾驶员进行网络查询。查询页面跳出的信息让民警惊呆了——页面上显示,宋某曾两次驾驶小客车超速行驶被处罚,最高一次超速达85%,而宋某所驾的桂B××676车,短短半年内竞有16单交通违法电子记录尚未处理,这其中有12单是超速行驶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多在柳州市区道路及周边区域国道限速路段发生的,多为超速50%以上,最高一次竟然超速达到120%。
桂B××676车车主蓝某说,他和宋某系生意合作伙伴,主要在柳州市内从事建筑行业,该车近两年均是宋某管理和使用。有一段时间,自己的手机屡屡接到交警部门的短信告知,说车辆有超速行驶行为,接通知后,蓝还多次与宋说过此事,但宋不以为然,说过后再去处理这些事,没想到,这一次宋某却送了命。
在查询中,交警还查到桂A号牌车辆也曾有5次超速行驶的记录。
谨慎驾驶才是安全之道
在此事故中,该道路弯道曾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系事故多发路段,两侧来向都设了限速标志牌。然而,事故中的3辆车司机显然没有引起重视,没有控制好车速,导致事故发生。对于事故中车辆的行驶速度,交警部门表示要送相关部门做检验鉴定后才能确认。
据了解,当前,仍有许多司机同志对交警测速持有异议,认为一些路段限速过低,影响了道路的通行效率,自己开车时多注意一些,应该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悉不知,一些设有限速的路段,往往是交通复杂路段,或是事故多发路段,交警部门对这些路段进行测速,是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的一项必要手段。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要保持平常心,勿抢行争先,勿超速行驶,谨慎驾驶才是安全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