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按照 “强化巡逻密度、贯彻新部令、从严打击道路违法、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工作要求,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理,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昨日查处营子区新部令实施以来第一例无证、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月4日下午,直属四大队一中队民警朱明、田健在大队长尹海的带领下,按大队警力布置安排,在辖区国道112线巡逻管控,严查酒后驾驶、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4时,巡逻到建龙钢铁公司路段,见一辆载拉木材的车牌号为冀HK0XX9中型货车由兴隆向营子方向驶来,执勤民警将其拦下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室乘坐六人,严重超员。
查验驾驶证时,细心的民警发现该人出示的驾驶证照片有粘贴痕迹。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带到大队法制室,通过网上查验,发现没有该人驾驶信息,使用的是伪造的他人驾驶证,属无证、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经查:无证、伪造驾驶证驾驶人张XX,男,兴隆县青松岭镇北三岔口人,无证及使用变造、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严重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和九十六条。民警当即对张XX进行了教育,作出拘留15天,罚款2500元,机动车辆暂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