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德忠、财务装备处处长和世红组成的督导组,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明、政委陈彪的陪同下对我市开展督导检查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肯定。
督导组认真听取了王景明支队长所作的工作汇报,并对我市贯彻落实“6.19全省公安机关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情况,以及“一把手”负责、“一岗双责”和挂钩联系制度落实情况;工作动员部署及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五大隐患”排查清理情况;整治“五类问题”,开展“五项行动”工作情况;把好“四道关口”,落实相关监管制度情况一一进行检查,认为玉溪的工作扎实有效,走在全省前列。
督导组强调,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一要充分认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工作。二要认真对照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的工作目标、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及时帮助基层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不查清原因不放过,不落实整改措施不放过,整改不出实效不放过,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认真整改、消除隐患。三要深入调研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创新思路,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