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7日,澄江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致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在澄江县境内马澄线K13+960M处。当晚,峨山籍驾驶人李某某驾驶云F3XXX3号拉废铁的大型货车,由昆明马金铺驶往澄江方向,载车主马某某夫妇,21时10分许,车行至马澄线K13+960M处时,大货车失控,车主马某某夫妇及驾驶人李某某相继跳车。此时,恰遇昆明籍赵某某驾驶云A3XXX1号奥拓轿车载其妻子以及侄女、2岁侄孙子从澄江向马金铺方向行驶,失控大货车与奥拓车相撞后,大货车翻下路面18米,奥拓轿车翻下路面16米,造成奥拓车上4人当场死亡及货车驾驶人李某某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车主妻子合某某受重伤、两车损坏严重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玉溪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明正彬和澄江县县委副书记葛勇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查明事故原因,积极做好死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举一反三,总结事故教训。澄江县委、县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交警、消防、卫生、施救队进行抢救伤员和勘查现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江云,市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明、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何文奎以及相关部门领导连夜赶到现场参与指挥处置。8月18日上午,副市长明正彬带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领导赶到澄江县,实地查看事故现场后,组织公安、安监、交运、卫生等相关部门召开“8.17”事故处理工作会,就事故调查情况和善后处理作出指示要求。
澄江县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朝伟任组长的“8.17”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进事故原因调查、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家属安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顿等各项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玉溪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