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在省财政票据管理中心和嘉兴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的监销下,对全市港航系统2006年以前(包含2006年)财政票据存根全部送往指定造纸厂进行统一销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嘉善港航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需要销毁的票据认真统计、清点、核对,同时按种类、号码顺序进行分类装箱,并填列了《浙江省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
据统计,嘉善港航处本次销毁浙江省港航事业费专用收据1439本,浙江省港航事业规费专用收据1875本,浙江省港航事业规费收据5815本,浙江省水路交通建设费专用收据1460本,罚没财物统一收据88本,代收罚没专用收据50本,各类当场处罚决定书696本,当日已和其他各处运往平湖指定造纸厂集中,圆满完成了销毁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