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于7月1号施行,条例的施行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桐乡运管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广泛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强化宣贯队伍的法制宣传质量。《条例》出台以来,该所积极参与《条例》的各项培训,其中参加省局培训2次,嘉兴市处培训2次,参训人员达45人,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及一线执法人员培训率为100%,以此保证了后期宣传工作的扎实有效。
二是落实宣传资料。《条例》颁布后,该所共印刷宣传本2600册,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会议、下乡入企等方式分发给道路运输业户、相关企业及居民群众,同时,每个车站及主要企业配备若干宣传横幅,大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扩大《条例》的影响力,使《条例》家喻户晓。
三是拓展渠道,形式多样宣贯《条例》。充分利用桐乡本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条例的重点款项。尤其是与民生相关的规定,通过场景模拟,案例说教的方式,生动地展现了《条例》的基本规定及要求。同时,以行业协会为载体,利用协会资源。桐乡市汽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利用晚上休息时间深入该市三家一类维修企业进行上门宣贯,受众达到一百多人,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该所组织法规科、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深入农村、社区通过现场讲解、有奖问答的形式,三次进行《条例》的现场宣贯。
四是违章处理中及时宣贯《条例》。《条例》施行当天,该所违章处理中心就将条例的处罚理由、依据、幅度等上墙张贴,以便当事人进行核对学习。同时,在违章处理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结合《行政强制法》重点向当事人进行《条例》的解读,让当事人明白处罚的依据、幅度和基本程序,实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引导效果。
五是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学习。《条例》出台后,为进一步提升一线稽查执法人员执法质量,全面规范运政执法工作。该所法规科通过讨论会的形式,就日常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并结合案例不定期向稽查一线执法人员进行《条例》的解读,通过条例的适用与真实案例结合的形式,使得稽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新法的相关规定及操作程序,收效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