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都市网讯 今日起,若您看到本地车牌的车辆在行驶中冒黑烟污染环境,可向环保部门进行有奖举报。昨天,市环保局发布,我市正式实施《佛山市公众举报黑烟车奖励暂行办法》,举报量最多的10位市民可获年度奖励。
举报鉴别:
行驶中的“黑烟车”
黑烟车是指起步后正常行驶状态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起步时冒黑烟、正常行驶后不冒黑烟的车辆不属于“黑烟车”。
市环保局所接受的黑烟车有奖举报仅限于悬挂本地牌照,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行驶的车辆(不包括拖拉机和摩托车)。被举报车辆经检测,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标准的,才属于有效的有奖举报。
举报内容:5天内举报,须提供影像资料
市民举报黑烟车违法上路行驶行为有四种途径:1、拨打环保投诉热线电话12369(上班时间);2、影像等资料可发送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3、邮寄投递举报:禅城区市东下路13号佛山市环保局“黑烟车有奖举报”;4、通过新浪微博“@佛山环保”举报。
举报人举报内容应包括:被举报车辆的影像资料(相片或录像,必须离发现黑烟违法上路行驶行为5日内)、车牌号码(包括车牌底色)、冒烟时间、地点,以及车型,如货车、客车、公交车(路线)等相关信息。
黑烟车有奖举报为实名制举报。举报人可登录市环保局网站“黑烟车有奖举报专栏”下载表格进行填写。
奖励金额:
每宗奖励100元
每宗有效举报的举报人可获奖100元或价值100元的公交卡或电话充值卡等奖品。
对年度义务举报黑烟车数量排名前10名的热心举报人,市环保部门将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给予每人1000元奖励。
同一辆黑烟车违法上路行驶可能存在多人举报的情况,环保部门将按举报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获奖者。同一辆被举报车辆经查处后,再次违法上路行驶的,举报人仍可继续举报。
被举报车:
10个工作日内免费送检
被举报的黑烟车车主或使用者会收到《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应在10个工作日内,到注册登记地区环保部门制定的地点进行免费的排气检测,其检测结果将作为是否属于超标黑烟车的依据。
每月5日,各区环保部门将在区内主要媒体或环保部门网站上,集中公告未送达《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的车辆信息。车主或使用者可自行查询,并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排气检测。
逾期未送检的车辆,将被环保部门列入黑烟车黑名单,并在市内主要媒介或环保部门曝光,并被纳入环保部门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监控。
(佛山日报记者谈飞洋 通讯员黄芳、曾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