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一系列交通问题也是越来越为突出。电动自行车因为其速度快、车身轻、无噪音的特点,成为交通出行的“电闪侠”,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年来事故数量呈不断递增态势。
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的主力军,经常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尤其是在交叉路口等复杂形态的道路内,对交通造成干扰,也和自行车等相互干扰;很多电动车驾驶人素质不高,忽视交通法规,甚至以疾行抢道为荣;部分电动车存在不同程度的损伤,如闸把失灵、指示灯不亮等等,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邢台市交警五大队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专项治理活动以来,面对电动车出行的现状,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例如和邢台家乐园集团共同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宣教日活动”,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对违章行人采取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发起交通“红马甲”活动,等等。通过半个月的努力,共累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举办各类活动15次,积极倡导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坚决告别“中国式过马路”行为,通过多种途径,累计受益群众达10万多人次,受到了牛城父老的热烈称赞。举两个例子谈谈:
2013年6月5日早7时53分,在邢台市开元路和人民大街交叉口北50米处,一辆电动车与一辆汽车相撞。巡逻民警发现情况后,立即赶到事发地点了解情况。经现场勘测并询问当事人和周边群众后,确定事故原因在于电动车逆行而且速度很快刹车不灵,双方躲避不开从而发生撞车事件。民警考虑到电动车驾驶人伤情并不严重,而且汽车损伤面积较小,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征询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一致同意协商解决,在领取了《自行协商登记表》并签字后,本着照顾弱势群体的原则,民警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支付费用。
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以后,民警按照规定依法给予电动车驾驶人30元罚款,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诫他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当日11点50分左右,交警在义乌岗发现一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上晃晃悠悠的前进,车子东倒西歪,他单手扶着车把,还不停的打着手机,差点和迎面开来的汽车相撞。见此情形,民警为了他的安全,赶紧示意他过来接受检查,刚一靠近,一股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该男子打着手机胡言乱语,一路上踉踉跄跄、醉态百出。经过一番耐心的询问,民警终于找到他的家人的联系电话,于是通知家属来执勤岗把他接回家。该男子在执勤岗乱发酒疯,一会儿说我这又不是开汽车、摩托车,凭什么不让我走啊,你们敢说我这是酒驾啊?一会儿又说这是非法拘留,侵犯人权,民警只能笑而不答,等把他带到执勤岗后,任凭他怎么说也不让他离开。
半小时后,该男子家人来到现场,民警对电动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并告诉他的家人,骑电动车喝酒是一种“新酒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后果非常严重,之所以要你们来接他,就是为了保证他的人身安全,希望你们能理解我们的处理办法,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事后,泉北中队郭延军中队长总结道:“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车辆的重要群体,交通事故发生率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治理交通环境的一大难题,但是,相关的管理处罚法律和规定却并不完善,造成交警管理也存在很多困难,例如处罚权限问题等,属于管理的‘灰色地带’。因此,我们恳请广大市民增强交通出行的安全意识,同时提请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的电动车出行法规,全民参与、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