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何不引入竞争机制?
回应“:统一管理属于行政授权”
目前,驿通公司管理的路内停车泊位共3千多个,这些泊位究竟属于行政授权还是经营行为?如果是属于经营行为,那么为什么只有驿通公司是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唯一主体单位?为何不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在2005年4月以前,昆明市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分别由交警、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小区居委会、物管公司等设置并进行管理,收费标准不一,车辆乱停乱放严重。据介绍,驿通公司组建的初衷,便是利用价格杠杆,配合昆明市相关部门进行静态交通整治,规范路内临时停车秩序,并收取路内临时停车费。驿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如果引入市场机制,可能会提升经济效益,但对于社会效益的影响就不好说了。
但对于这样的解释并不是所有人都买账。不少市民就认为:“今后路内停车就一家公司说了算,这很难保证收费公开透明。”
昆明市社会科学院社会所所长高军之前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如果昆明市所有路边停车位全部由一家单位来经营管理,所带来的弊端在未来也许会很突出。对此,律师李春光也表示,如果把驿通公司这种行为理解为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可相关法律规定,盈利性的企业是不能够成为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的对象。如果理解成为是一种经营行为,那应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机制,以降低成本,提高政府收益。
对此,驿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管理的路内停车泊位属于行政授权,每年都要由国资委进行审核。
2 占用公共资源收费用去哪了?
回应“:每一分钱都有明确流向”
关于停车费的问题,市民有一个最大的疑问,那就是作为一个停车管理公司为何可以占用城市公共资源并收取费用?而收取的这些费用究竟用去了哪里?
“我们收取的每一分钱都有明确的流向,请大家放心。”对于收取资金流向的问题,驿通公司向记者展示了该公司自2005年3月成立至2011 年的总收支额:累计收入8723.59万元,成本费用支出5412.85万元,其中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统筹、泊位划线、票据印制、设施维护、意外伤害保险、折旧、房租及修缮、安保管理、办公等,上缴税金 1195.82万元,上缴收益1375.51万元。其中,2005年至2007年上缴市财政 656.2万元;2008年至2010年上缴国有股东719.3 万元;2010 年之后,收入全部上交至昆明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除了《公司法》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以外,剩余的利润部分全部上缴财政。”驿通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从驿通公司提供的收支总额来看, 7年时间该公司单成本支出达5412.85万元。这样的成本支出占据了总收入的6成。作为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0多万、到现收入高达一千多万、盈利达300多万的公司来说,管理成本这么高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驿通公司解释,该公司7年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保统筹、泊位划线、票据印制、设施维护等。公司一直在致力于降低成本,已经减员近百人,支出成本之所以居高不下,是因为支付工资时都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水平。而相关资料显示,2005年,驿通公司路内停车位为1500个,2012年增加至2124个,2013年达到3848个,8年间增加2348 个停车位,与成本支出的大幅度增加是否对等,市民仍存疑问。
驿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回馈社会,公司还将收取的部分停车费用于建设路外立体停车场。但对于什么时候开始规划建设的问题,其负责人表示,这是下一步的工作,目前尚无规划和时间表。
3 车位权属变更和收费为何同一天调整?
回应“:只能说是巧合而已”
“在我看来,规范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费涨价在同一天执行一定有关系,而且很明显的是,一些区域从以前的每小时5元到现在的每小时8 元,而且标准还不封顶,停车费上涨必然将大大增加驿通公司的停车费收益。”车主李光年认为。
对于这样的疑问,驿通公司的负责人则表示,规范路内临时停车泊位和停车费涨价在同一天执行,只能说是巧合而已。“停车收费标准是由昆明市发改委制定的,而且这也是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该负责人表示,2005 年起实施的《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因为城市的发展,逐渐失去了调整动静态车辆平衡的作用,导致车辆大量涌到路边。更为不堪的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越来越少,而配套建设的商业停车场越来越多,本来按照规定,路内停车价格高于路外,现在却是路外高于路内,价格杠杆失去作用,进而加大了路面负荷。事实上,路内停车本来只是作为路外停车的辅助手段,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车主长时间停放的原因,莫过于路内停车方便,或路外停车收费过高,只有提高路内泊位收费价格,车辆乱停乱放的情况才能改善。
袁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