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月28日)从公路客运枢纽中心获悉,根据石家庄市物价局内部明电《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2013年2月25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为0.036元/人公里。
据了解,公路客运的燃油附加费是直接计入票价,此次按照油价调整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因此枢纽所属5个客运站将对现有票价进行调整。枢纽中心积极组织和协调各运输企业重新核算票价,并完成了向运管、物价部门备案等程序。
该中心负责人介绍,枢纽所属5个站共有377条线路,此次调整票价涉及290条线路(包括中途站点),占到了线路总数的77%,上调的区间为1元至3元(例如:石家庄—沧州,原有票价为58元,调整后为60元;石家庄—隆尧,原有票价25元,调整后为26元)。记者了解到,运河桥客运站、客运北站、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南焦客运站于2013年3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新的票价,并提前一天进行了公示,请广大旅客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