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7月9日、10日,市运管局安排人员先后两次乘坐公交车对市区公交行业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人员抽查了10辆公交车、13个公交站台,对照创建标准,查看车容车貌,车内《乘车规则》、《线路走向图》、《温馨提示》、《投诉电话》和《票价表》张贴情况;随车暗访驾驶员文明用语、文明服务情况;检查了公交站台有无破损、是否清洁以及是否张贴创建宣传画或标语。
开展督查是该局推动公交行业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该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对市区公交行业文明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从7月份开始至年底,每周开展一次督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市公交公司,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表彰“月度创建之星”,对督查中发现的文明创建意识强,文明规范服务水平高的驾驶员将由该局直接定为“月度创建之星”,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