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关于推进交通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桂林市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提升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支撑能力。意见提出桂林市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在“十二五”期末,全市270个贫困村力争实现90%以上的贫困村通水泥路,有条件的县区实现100%的贫困村通水泥路,贫困村通畅率力争比“十一五”提高59%以上。同时,按照连通工程要求推动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推动有条件的20户以上的自然村和连片自然村的片区通村屯道路按照连通工程标准建设,为今后实现公路等级化、城乡公交一体化打基础。
意见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凡是贫困村的项目计划要优先研究;凡是涉及贫困村项目资金要优先统筹;凡是贫困村的项目要重点监控。单位主要领导对贫困村项目计划申报、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关键环节要亲自过问;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协调。二是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与当地扶贫部门沟通协调,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共同商讨扶贫对策、积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着重建议推动通自然村屯道路按照连通工程标准建设,明确建设标准、宣传重要意义、制定奖励政策等,通过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扶贫部门建设连通工程的意识。。三是加强计划管理、落实。对照270个贫困村名单认真梳理,理清未通水泥路的贫困村名单;加强调查研究,充分掌握通贫困村项目规模、投资估算等重要指标,按照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目的的安排通贫困村的项目。结合县区和贫困村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工作落实。已下达计划的项目要明确推进措施、工作目标、责任落实等,确保项目如期完工、质量合格;没有下达计划的项目,要明确前期工作、项目申报时间节点。四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针对性的争取更多上级补助资金;积极汇报,请求当地政府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作用,不断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引导受益群众通过捐款、集资、“一事一议”等方式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五是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新建和改建通贫困村公路要严格按照四级公路标准建设;通自然村屯道路要按照连通工程标准建设。要按照《整顿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秩序若干意见(试行)》选择信誉良好、设备精良、技术过硬的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桂林市农村公路质量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自觉履行质量监管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理、质量监督小组作用,切实做到施工前进一步,质量监督就跟进一步,保证质量监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列养竣工项目,确保公路常年畅、洁、绿、美、安,坚决杜绝“重建轻养”现象,既要让人民群众走上致富路、小康路,也要让人民群众走上暖心路、舒心路。六是要加大考核力度。市局将把交通运输行业扶贫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适当提高分值,适时组织力量进行监督检查,促进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