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客货运企业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和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增强重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落实重点客货运企业单位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提升全县重点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检验率、注销率和审验率工作力度,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四项举措,切实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一、强化责任,高位推进。大队召开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全体民警、协警员清晰认识“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货车管理,降低货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时,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秩序科。
二、措施到位,扎实开展。一是,大队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的民警深入到客货运企业,对其源头监管提出要按照“突出源头、强化监管、宣传帮教、防范在先”原则,对重点客货运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精细管理和服务;二是大队对客货运企业实行“点对点”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其中重点客货运企业、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由重点客货运企业所在地大队作为“点对点”源头监管和隐患排查的联系单位。
三、排查到位,不留死角。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货运企业开展货车机动车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货车违法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大队将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作为管理的重点路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点段认真进行排查,及时提出有效的整改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努力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一点不漏。
四、宣传到位,营造氛围。大队组织相关单位民警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车主、货车驾驶人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通报重大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吸取教训,进行“点对点”的警示教育;宣讲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确保辖区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