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机构
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成立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川交函〔2012〕479号)精神,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安委会决定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韩顺江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卓然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处长
黄松建 市地方海事局局长
周绪云 市公路路政支队支队长
陈 艾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魏勇刚 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成 员:李远君 办公室主任
陈 刚 政策法规科科长
涂 勇 安全监督科科长
崔秀丽 人事劳动科科长
金志远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张 军 市公路管理局安全科长
彭怀宇 市地方海事局安监科副科长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科,涂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公路局负责公路养护“打非治违”工作。
(二)市海事局负责水路运输市场、渡口、航道、水路建设工程市场、水上通航、运输船舶(渡船)、船员等方面的“打非治违”工作。
(三)市运管处负责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出租车运输市场及客货站场等方面的“打非治违”工作。
(四)市路政支队负责公路治超“打非治违”工作。
(五)市质监站负责交通建设工程领域的质量及工程施工的“打非治违”工作。
(六)局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相关政务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组织工作。
(七)局安全监督科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的组织工作及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打非治违”相关政策法规工作。
(九)局人事劳动科负责“打非治违”临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机构 通知
(共印1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