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庆及十八大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眉山市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安委〔2012〕25号)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12年9月21日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庆及十八大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安全环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我局的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实现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局安委会主任龙学渊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市公路局局长刘小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文毅、覃建伟、韩顺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牟德明为副组长,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市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安办负责。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交通运输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由局长龙学渊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韩顺江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承担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责任;其它局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行业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按照局安委会“一岗双责”责任制分工执行。
各区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局《关于开展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眉市交函〔2012〕212号)部署,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更硬手段,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重点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落实“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
(二)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一是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要将此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于9月28日前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市公路局结合这次省公路局安全大检查一并对全市公路桥梁隐患及安保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于9月28日前向局安办上报2012年波形护栏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眉市交函〔2012〕211号)中的重点监管内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严格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温馨提示、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和交通运输安全集中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安全深入人心,让广大职工和群众深受教育。
(五)严格应急值守。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要针对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因地制宜落实好安全监管措施。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辖区,确需离开必须向市局分管领导请假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科学有效应对。
五、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周例会制度。各单位要每周召开一次交通运输安全例会,总结分析本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下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例会要形成纪要存档。
(二)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保证相关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规范。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和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支队、市质监站、市重推办、市恒信交投公司、市公交公司等单位每10天报一次本部门、本行业检查安全工作信息(包括上级领导到辖区、行业重点单位检查情况,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带队检查情况,召开会议、检查发现的隐患数量及整治落实情况,处罚情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市局汇总报市安办。
(三)认真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国庆及十八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将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凡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区县和行业管理部门,一律取消今年评奖评先资格。对发生以上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请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属各单位按本方案部署,及时将国庆及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局安办。联系人:周维洪,联系电话:13990399383、38118616。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路政支队、市质监站在国庆节假日最后一天15时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安全工作信息(安全事故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局值班室。电话及传真:3811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