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的高温天气和暑期的到来,农民工子女外出探亲以及旅游人员大量增加,使得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也进入高发期,近来连续发生的因超员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引起了上级领导的重视。为切实加大对夏季城区重 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根据支队的统一部署,重拳出击,于2013年7月20日至22日在辖区开展了集中整治内重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一、精心制定方案,力保行动顺利。我大队根据城区重点道路的交通状况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特点,精心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及整治重点,细化了整治措施,为后续整治行动的扎实开展奠定基础。
二、合理部署警力,规范执勤执法。一是我大队设立了五个整治点,根据各不同时间段在辖区开展集中整治,此外,大队领导分别挂点,不定时对整治点进行巡查、督导;二是整治点范围内的执勤民警重点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面包车、小车等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以及城市工程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往来车辆严格落实检查制度,对车辆违法行为及时纠正,切实减少路面不安全隐患,将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几率降到最低;三是我大队充分依托执勤岗点,严格落实执勤点勤务,做好执勤点管控工作,执勤时使用规范用语,用群众语言和能够接受的方式执法,严密执法程序,做好取证工作。
三、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市民认知。我大队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平台,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给驾驶员以警示,同时,我大队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优先,劝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其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更深刻的认知。
在7月20日至22日的整治城区重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我大队共出动警力216人次,警车62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3起,其中套牌(假牌)2起,收缴号牌2付;机动车(包括摩托车)无牌无证5起;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3起;逆向行驶2起;闯禁区7起;小客超员4起;车辆未年检(包括摩托车)12起;工程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5起;电动车无牌11起。这次整治行动战果丰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还确保了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为市民的出行创造了和谐、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