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下午,新余市公安局领导一行9人在新余市公安局人口支队政委、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席华平的带领下,来到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考察学习在处置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聚众闹事、堵门、拦路等群体性事件的先进工作经验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上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彩明首先对大队近几年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介绍了大队在交通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中得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同时,对新余市局的领导到来表示欢迎。
随后,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李德才介绍了大队在交通管理及事故处理方面的具体做法,他说,大队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化解因交通事故及处理工作中产生的矛盾,是与以下三方面是密不可分的。一是与县委、政府做坚强后盾、上级公安机关的莫大关心密不可分;二是与地域文化和宣传教育密不可分;三是与依法取证认定、把准法律尺度、把握矛盾重点、采取行之有效办法密不可分。
新余市公安局领导在先后听取了大队相关领导及科、室、中队负责人一一对交通事故处理及处置群体性事件的经验后,一致认为,上高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警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交通事故处置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象模象样并形成了自己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今后工作中值得学习和借用。同时,在处置矛盾纠纷过程中,务必及时果断,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气候形成之前。
会后,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胡彩明在肯定大队处置交通事故工作的同时,还强调以下两点,一是大队在现场处置交通事故中,要实施多警种合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指挥;二是在处置过程中,务必要快、要狠,稳控后分开处理,在涉及到有人因交通事故而引发的斗殴等案件中,一案归一案,严肃查处。最后,胡彩明局长希望大队把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抓的更细、抓的更实,以更好的成绩向各级领导汇报,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