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高安交警经过四十天的艰苦工作,成功破获高安城区“7.1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至此,今年以来,高安市发生的八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已全部告破。
7月10日三时四十三分,高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城区高安大道八角亭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撞伤一名骑自行车的老人后驾车逃逸。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由于案发时正值凌晨,过往车辆、行人稀少,报警群众当时距离事故地点较远,只是依稀看到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的小轿车,没有看清车辆牌照。民警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不久,从医院传来消息,受害人熊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上午,交警大队成立了由大队长欧阳瑞波任组长“7.10”案件专案组。办案民警根据肇事车辆行驶和逃跑方向,调阅了沿线十余处治安监控镜头的视频记录,通过反复观看260多个小时的视频资料,对视频中出现的车辆逐一进行分析、辨别,清晰地勾画出发生事故之前,肇事车辆的行驶路线。最终确定肇事车辆是一辆从城区某宾馆开出的无牌白色“别克”牌小轿车。通过对车辆出发地点和时间的分析,欧阳大队长认为,肇事嫌疑人凌晨三点才驾驶无牌车辆从宾馆出发,从作息时间和活动规律来看,很可能是常年混迹于街面的“小混混”,从而确定了“以人找车”的侦破思路。
办案民警在嫌疑车辆出发地——城区某宾馆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一名当天三点左右驾驶白色无牌车辆离去的男子。通过视频截图,民警获得了嫌疑人一张模糊的照片。从7月下旬开始,围绕着视频中出现的这名男子,民警展开了调查。通过多方核实、比对,最终锁定了嫌疑人是高安市筠阳街办聂圩村委会的村民 “李某文”。
8月16日,交警部门向巡特警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发出协查通报,全力搜寻“李某文”。8月17日中午,“李某文”在城区浮桥上,被巡特警大队民警抓获。经讯问,李某文对自己当日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了解,李某文曾因盗窃、寻衅滋事多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当天凌晨三时四十分许,李某文与朋友胡某驾驶从某租车行租来的无牌别克小轿车,行至高安大道八角亭路段,因车速过快、处置不当,将推行受害人熊某撞伤致死。案发后,李某文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车辆逃离现场。之后,由胡某驾车将肇事车辆藏匿在其亲戚家中。至此,案件真相大白。
8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8月21日,同案的胡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