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知识是否知晓、驾驶技能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驾驶员本人和广大群众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安交警坚持从组织领导、硬件建设、教育管理、执法监督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驾考人员队伍建设,严把安全行车第一关,全市涉及“五小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近三年内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9.2%、15.6%和13.5%。
“五小车辆”考试权限下放到交警中队后,由于各中队考试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出现了随意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考试标准等现象。为加强驾考人员的统一管理,大队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驾驶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市编委的重视与支持,率先在全省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成立了“驾驶员考试科”,负责全大队考试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各中队驾考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采取请进来、派出去的方式,组织考试员参加在职培训164人次,并打破考试资格一考定终生的惯例,每年组织考试员进行业务知识考试和职业道德考核,先后有三名考试员因考试、考核不合格被调离考试员工作岗位。
坚持把教育管理工作摆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定期组织考试对象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针对个别考试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对待考生“冷、硬、横、推”等方面的问题,组织全体考试员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考生”的大讨论,摆事实、找根源、促整改,进一步强化考试员队伍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尽心尽职做好考试工作。考虑到农村考生来往不便等实际困难,大队推出预约考试制和弹性工作制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每逢考试日,考试员坚持提前半个小时上班,不考完最后一名考生决不下班,决不让考生白跑一趟。
作为车辆考试员,每个人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了一定权力,也时常面临各种诱惑。大队坚持未雨绸缪,对每名考试员在上岗前,先由纪检督察部门上好廉政第一课。利用全国交警考试部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考试员算好“腐败渎职四笔帐”,让每名考试员了解在工作中如果出现收取好处、降低标准等行为,将涉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最终失去事业、丧失名誉、失去家庭幸福和失去宝贵自由。大队纪检督察部门,聘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驾驶员考试进行全程暗访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大队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加强“五小车辆”考试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五项规章制度,并狠抓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健全领导责任制,落实考试科长和中队长的主体责任,实行驾考工作周点评、月考核和季度通报,将驾考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信访督办制,由纪检部门牵头,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考试员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不管涉及到谁,坚持一查到底,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向举报群众通报查处情况。建立重大事故问责制,对全市“五小车辆”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资格三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由大队纪检和法制部门提前进行介入,分清事故责任,实行考试员责任倒查,视情对考试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调离考试员岗位等处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