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这辆黄色的校车;此时,驾驶员王先生正在配合交警进一步处理此事。这辆校车核载27人,是一辆黄色的客车。高新交警大队民警介绍,驾驶员王先生被罚款200元、记3分;据警方介绍,校车的审验期较短,应为半年一审。
对此,王先生自感有些“冤屈”。“我是前天(5月28日)刚应聘到学校当校车驾驶员的,然后知道超期没有审车;昨天(5月29日)我是要审车的,结果被查住了。”王先生说,由于刚应聘到学校,所以很多事情不知情;而校方对超期未审车给出的理由是“太忙了”。
记者查看了此车的行驶证,上面明确标明了“校车”的字样;同时,上次审验的时间是2012年9月14日,按照校车半年一审的规定,此车应该在3月14日之前审验,已经超期两个多月。
对于学校超期未审车的行为,王先生的观点是“这怎么可以”,并认为学校是“法盲”,不管什么理由,也不能不按时审车。
高新交警大队民警表示,校车承载的是众多学生的安全,校车的安全来不得一丝马虎,半年的审验期比其他车辆都要短,就是为了更为严格地防范安全问题;这辆校车必须经过审验后方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