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贵阳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观山湖区将针对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违规者将受到处罚。
据悉,观山湖区的大货车、摩托车较多,部分车辆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特别是一些大型车辆长时间占用快速车道低速行驶,迫使后车随意变道,从右侧违规超车,严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和通行能力,埋下安全隐患。
随着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的开展,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贵阳交警八大队从即日起针对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大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上行驶,但按照规定超越前方车辆时除外。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受到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将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
昨日,贵阳交警八大队在观山湖区云潭路、长岭路、金朱路、林城西路等道路上展开整治,共查处8辆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大货车。在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后,5名乱占道的货车司机受到罚款50元的处罚。
贵阳交警八大队提醒,交警将长期持续针对不按规定车道通行的行为进行治理,广大驾驶员应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各行其道,遵章驾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