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124号自2013年1月1日施行,其中对涉牌涉证的处罚更加严厉,然而仍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1月6日下午14:30,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队一中队民警陈警官在观水路盛世花城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外观较旧的路虎牌越野车,该车未悬挂号牌,引起了陈飞飞的注意,他随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进行检查。经过询问,驾驶员称该车是刚买的新车,还未来得及办理临时号牌,看到民警并不相信,驾驶员又称交警队没有上班无法办理。尽管驾驶员巧舌如簧,但陈警官并未听信驾驶员的说辞,经检查得知,该车去年已经办理过两次临时号牌,但到目前为止都未申领机动车号牌,陈警官向大队200指挥室报备后将车暂扣至二大队,驾驶员刘师傅将受到100元罚款,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二大队将继续严厉查处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3号、124号。
新别克车安装活动号牌架被交警查处,司机被扣12分
贵阳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在行车过程中应该保持与前车的车距,不要跟车太近,以防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同时应该严格按照信号灯来通行。
觉得装活动号牌架挺好看新车驾驶员被扣12分
昨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一辆贵E牌照的香槟色三厢别克轿车在黔灵东路双实线上掉头,在此处执勤的贵阳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彭警官将该车拦下。拦下该车后,交警发现该车安装了活动号牌架。该车驾驶员表示,自己的车是新买的,在买车的时候4S店的工作人员让他安的,他觉得安装上去挺好看的所以就安装了,但自己不知道安装活动号牌架是违法的。
随后,交警让该车驾驶员拿出活动号牌架的钥匙,当场将活动号牌架取下,并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扣12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昨日下午4点左右,贵阳交警一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带领民警在西二环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查处时,一辆面包车从杨家山隧道往中坝立交方向开来。交警发现,该面包车未悬挂后车牌,遂将该车拦下。该车驾驶员说,自己将后车牌掉在了自己的修车店里,忘记悬挂了。但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新规里面也加重了对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所以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开出罚单,罚款100元并扣12分。由于该车驾驶员驾驶证被扣满了12分,交警将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暂扣,该驾驶员需要重新参加交规学习并通过交规考试,才能重新取回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被暂扣期间,驾驶人不能再驾驶机动车,否则将被视为无证驾驶。
未悬挂实习标志司机被罚200元
新规规定,驾驶员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时,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将被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条规定,对大部分驾驶员来说是比较容易忽略的。
昨日下午3点左右,贵阳交警一大队最美交警服务队民警黄警官在中华路六广门路段执勤时,一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标致轿车从交际处往黔灵东路方向开来,交警将该车拦下。经检查,该车有临时号牌,但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是去年5月份才领取的,现在还处于实习期内,但却未在车身后部粘贴实习标志。
该车驾驶员表示,自己一点都不知道在实习期驾驶员需要粘贴实习标志。随后,交警依法对该车驾驶员作出处罚,罚款200元。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所以驾驶人在增加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后在实习期内驾驶以上车辆时也要按照规定粘贴实习标志,否则要被处罚。
号牌没装固定镙丝还有28条违法记录
昨日下4时许,贵阳市交警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黔灵山公园门口地段执勤,发现一辆东风标致307轿车从北京西路驶过,民警发现此车的牌号没有按规定安装,于是在对讲机上呼叫,要求附近执勤的巡逻民警配合拦截该车检查。当此车到达环城北路时,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检查,发现该车号牌没有安装固定镙丝,此车有28条违法记录未处理。检查该司机的驾驶证时,虽然司机拿出了驾驶证,但从执法记录仪显示,司机的驾驶证已经被暂扣,不知司机的证件从何而来。该车随即被暂扣,司机也被带到大队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