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警二大队注重货车源头监管,采取“四个牵手”措施,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和农村乡镇,做实做细货车“三大”整治行动。
一是牵手职能部门,狠抓货车源头安全管理。大队联合运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不漏一个企业,不漏一辆车的要求,对辖区运输企业所属客货运车辆展开全面摸底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车况等方式,排查企业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车辆安全技术情况、营运线路、道路条件、驾驶人从业资质、交通违法、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和车辆驾驶人动态台帐等情况。
二是牵手运输企业,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展开重点整顿,要求企业健全驾驶人、机动车台帐;对逾期未审验的书面告知运输企业,责令暂停营运;督促运输企业健全完善动态监控平台使用管理规定,落实24小时动态监管制度,对不按规定使用、故意损坏GPS定位装置和未严格进行监控、提示、处罚的,严格追究相关企业的责任。
三是牵手重点车辆驾驶人,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安全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努力提高货运驾驶人的守法安全文明行车理念和常识技能,强力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是牵手农村货车驾驶人,消除农村货车安全隐患。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乡镇、农村,通过发放《致全国货运驾驶人的一封信》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向农村货车驾驶人讲解事故预防和交通安全常识,详细分析近期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并要求驾驶员远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车道行驶、强超、强会、逆行、闯红灯、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十大野蛮驾驶行为。教育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