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三亚市交通局现场拆除了三亚群荟公司办公室内有关驾照培训的宣传标识牌,并表示群荟代驾公司不符合驾照培训机构的要求。
新“新龙驾校”:不知老新龙驾校与群荟公司的关系
据现新龙驾校办公室主任王小姐介绍,现在的新龙驾校已于2012年10月变更了法人,也就是老新龙驾校已将所有权作出转让。新“新龙驾校”接手后到现在仅招收了100多名学员,目前仅部分学员参加了科目一考试,而因为接手驾校后重新建设场地的原因,参加了科目一考试的学员还未进行实际操作。
王小姐表示,她并不知道有群荟公司的存在,也未与群荟公司进行过合作,对于老新龙驾校与群荟公司的关系她也不清楚。
群荟公司:目前公司仅处理遗留学员
3月28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群荟公司了解情况,群荟公司办公室墙壁上悬挂的关于驾照培训的相关信息标识牌已被三亚市交通局驾培办工作人员拆除。
据群荟公司负责人李小姐介绍,群荟公司招收的学员是跟老新龙驾校合作的,这些人都是挂在老新龙驾校名下送去车管所录入系统考试,后来新龙驾校转让后就与群荟公司中断了业务,之前投诉的学员就是原来新龙驾校的遗留学员。
问及与新安驾校的关系,王小姐表示她是与新安驾校的高层达成了口头协议,与新安驾校进行像之前与老新龙驾校一样进行类似的合作,因此记者去询问新安驾校的前台工作人员才会得到“不知群荟公司与新安驾校关系”的答案。
同时,办公室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子表示自己也是负责人之一,并向记者表示群荟公司现在并没有跟别的驾校进行合作,群荟公司现在的办公地点只是用于处理之前老新龙驾校的遗留学员。
随后,记者询问了对于学员所投诉的收费混乱的问题。李某表示,公司对于教练的管理很严格,不会随便乱收费,向学员收的遮阳棚费用是因为公司现在的培训场地是临时租用场地,并无遮阳设施。而对于向学员收了空调费却未开空调的问题,李小姐则说:“那学员为什么学车的时候不问教练为何收了空调费却没开空调呢?”
而对于临考前向租车行租车的费用和燃油费却要学员平摊的问题,旁边的男子称,是因为有学员希望熟悉不同的车型,因此提出了租车的请求,费用由学员平摊。
记者再次询问李小姐群荟公司是否有资质从事驾培业务时,李小姐称:“我们有自己的培训场地和教练,招收的学员都是在自己的培训场地培训,并且我们的业务都是有工商下发的合格营业执照的。”
交通局:群荟公司不符合驾培机构要求
记者随后又来到三亚市交通局驾培办了解情况。三亚市交通局驾培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看到报道后,驾培办及时作了调查,发现群荟公司并不符合三亚驾培机构的要求,确实存在违规招生的情况。
该负责人表示,在早上将群荟公司所悬挂的关于驾照培训的相关信息标识牌拆除后,已勒令群荟公司停止招收学员。对于群荟公司已招收的学员,驾培办会与各驾校沟通,商讨解决方案。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需要报名学车的市民,在报名学车时一定要对驾校进行了解,确认其是不是合法正规的驾校报名点,遇到有违法违规操作的行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该负责人介绍,为规范三亚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活动,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亚交通局驾培办已下发通知规范各驾校报名点管理,今后三亚各驾校报名联络点需经三亚交通局审核合格并予以备案后才能招生。
根据通知规定的内容,驾校只能在行政许可注册地设立联络点,不允许跨行政区域设立。此外,报名点必须规范正式挂牌,标明驾校名称以及培训项目,报名点内明显处需有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不得设立虚假广告。同时,每个报名点的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还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且不可兼做其他用途。
工商局:不在登记许可经营范围的项目将调查取证
3月28日下午,记者在三亚市工商局了解到,群荟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仅有业务咨询、代驾、代办驾驶证,并没有所谓的代培业务。
对于群荟公司目前超出的经营许可范围,三亚市工商局将根据了解到的信息,通过有关单位展开调查取证,查证属实后将依法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