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凌晨27分,交警大队值班室接到110指令称,在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加油站门口的公路上有一人倒在地上,现场没有发现车辆。接到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发现躺在地上的一名中年男子已经死亡,在其旁边有机动车保险杠、大灯碎片以及雾灯框架等散落物,肇事司机系驾车逃逸。
办案人员根据事故现场的散落物和查访现场周围的群众,初步判定肇事车辆系黑色长城牌腾翼C30型号款式轿车。砀山经销长城牌轿车的汽贸公司老板向办案人员介绍,近两年来,仅从该公司卖出去的此款车辆就有234辆,究竟哪一个是肇事车辆呢?
侧重技术侦查的办案民警刘建功,对砀山汽贸公司销售的234辆腾翼C30型长城牌轿车的信息,逐一收集和登记,然后通过公安网的机动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排查、比对,将嫌疑车辆的范围缩小到34辆。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副大队长贡会昶指派办案民警贾洪昌、刘建功分两组开展工作,对排查出的34辆可疑车辆逐个见面。当办案民警排查到皖LF5XXX轿车时,民警拨打该车主的手机询问其行踪,该车主李某回话很不爽快,只说自己在淮北亲戚家帮着收麦,现在不能回去。办案民警让他用手机将其车辆和本人一块拍个照片发过来,而李某却没有回应。时隔两天,李的父亲带着LF5XXX轿车来到交警大队,声称儿子驾驶的车辆没有交通肇事行为,并威胁事故处理民警说,你们办案要有证据。
6月10日,办案民警调取到了李某肇事后去淮北修车的往返录像;6月12日,专业技术部门作出了嫌疑车辆拆解与该事故现场遗留物残骸比对相符合的车辆鉴定结论。据此,交警大队最终确定了李某驾驶的皖LF5XXX长城牌轿车就是“6·07”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车。 6月2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逃亡途中的江苏省新沂市火车站逗留时,被当地派出所民警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李某的家人对该事故的经济赔偿已经全部支付到位。8月5日上午8点,受害人一方的亲属共10余人带着锦旗和鞭炮来到交警大队,来向“6·07”事故的办案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汪奇孟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