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黄某报案称:2009年其认识了在鼎湖区某单位工作的吴某,2011年11月份,吴某以在鼎湖购买建设用地为名,提供了房主为自己的房产证原件,与黄某签订借款合同借款130万元,到达还款期限后吴某竟然玩起失踪,于是黄某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房产局查询时发现吴某提供的房产证原件所对应的房主不是吴某本人,此证为虚假房产证。
端州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即对此案展开缜密侦查,根据掌握到的准确线索在广州白云机场抓获了企图搭飞机逃逸的吴某。经审讯,吴某对自己提供虚假房产作为抵押,骗取了黄某130万元借款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吴某已被执行逮捕,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