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市城市客运车辆第一季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8家公交公司共3710台公交车交通违法率为10.16%, 25家出租车公司共6280台出租车交通违法率为60.82%。
公交车交通违法率最高的单位依次为湖南众旺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8.12%、长沙万众公共汽车有限公司16.66%、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0.52%;而车辆违法率最低的分别是长沙市三叶联营公共汽车公司3.16%、嘉年华巴士5.71%、长沙市红光巴士5.33%。出租车交通违法率最高的单位依次为长沙市新联出租车公司81.81%、长沙市兴中出租车公司79.33%、长沙市平安出租车公司79.24%,而车辆违法率最低的分别是长沙市出租车公司36.71%、长沙市洪利出租车公司40.54%、长沙市天利出租车公司41.74%。
据交警部门统计,3710台公交车辆发生交通违法477起,其中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占18.41%,违反禁止标线或标志指示的(含实线变道)占13.04%,不按导向车辆行驶的占12.2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嗽的占10.74%,在同车道行驶未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追尾)占3.83%,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现场占2.81%,逆向行驶占2.05%,其他交通违法占36.84%。
6280台出租车共发生交通违法3820起,其中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含在禁停路段乱停)占31.02%,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占14.85%,超速行驶的占9.82%,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嗽的占9.65%,在非禁停路段违反规定停车的占5.94%,不按导向车辆行驶的占4.29%,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实线变道)占3.22%,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占2.91%,在同车道行驶未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追尾)占2.39%,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撤离现场占0.5%,其他交通违法占15.41%。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营运车辆管理科科长胡胜修表示,公交、的士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大多表示为影响车辆通行秩序,常会加剧城市交通拥堵。城市客运车辆是城市交通的形象窗口,也是城市交通管理的重点,长沙交警在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的同时,将进一步严格并坚持考核排名举措,深化此类车辆的源头管理,督促落实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营运车辆驾驶人的自律意识,为城市交通树立典范。同时,对于排名前3名的,第一次约谈公司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第二次将下达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第三次,则实行挂牌整改,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即交通运输管理局,纳入行业年度综合考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