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在创建“公交都市”试点城市工作中,将着力强化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公交路权优先。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6条BRT线路
目前长沙正在建设地铁2号线与地铁1号线,除了争取这两条线路早日建成外,长沙还将争取3号线、4号线早日开工,到2018年形成“米字型框架、双十字拓展”的轨道交通网络骨架。
届时,将对轨道沿线的常规公共交通网络进行优化调整,以轨道站点为中心组织常规公共交通接驳线网,形成向周边发散的网络格局。在轨道站点设置常规公共交通场站、出租车上下客站、小汽车换乘站、自行车接驳场站等交通设施,形成以轨道站点为核心的综合换乘中心,创造高效的换乘接驳条件。
同时,结合路网改造和高速公路建设,选择主要客流走廊、公交运行慢速区和“市通郊”主要道路推进BRT(快速公交系统)建设,规划建设6条BRT线路,打通网络瓶颈,提升中心城区和关键路段的公交运行速度。
到2017年前,建成180公里以上的公交专用道,基本形成公共交通专用道网络。
公共交通配套设施:新建小区必备公共交通场站
小区没有公共交通场站将直接导致市民出行不便。今后,公共交通场站将作为开发区、新建小区、旧城改造区、新城区、大型商业网点、高校园区、风景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机场、码头、车站等城建项目的必备基础设施,实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照“零距离”换乘的要求,依托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高速公路入城口等交通节点,加强交通枢纽和换乘中心建设,实现轨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社会车辆等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方便换乘,以及城市公共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有效衔接。
2017年前,将重点建设和完善体育新城、沙坪、广电产业园等34个公交场站,确保公共交通车辆进场率达到90%。2015年底完成汽车东站、北站客运管理站点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建成4个多功能的出租车服务中心;每年完成1个市区人流集散地客运管理站点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2个出租车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全城、分布合理的出租车服务网络。
公共交通服务设施:赋予场站更多的便民功能
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市民得到的不仅是优惠,更有便利。今后,手持一张卡,即可坐地铁、乘公交,甚至还可以带到其他城市使用。
根据创建方案,长沙将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重点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移动支付体系建设,全面推广普及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加快其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应用。
在保证公交停车、营运调度、出行换乘等交通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合理整合车辆维护与修理、加油加气充电等公交运营配套功能,实现公交运营、配套一站式操作。赋予场站更多的服务和便民功能,如配建公安警务值班室、餐饮零售店、公交IC卡充值点、各类交通客运售票点等设施。
保障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
在“公交都市”建设中,规划、建设等管理部门将从公共交通专用道、通行信号、交叉口通行限制及管理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公共交通的路权优先。
如整合目前已有的公共交通专用道,编制全市统一的公共交通专用道规划方案,在市区内单向三车道(含三车道)以上、公交车流量大、具备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条件的主干道上设置全天候或分时段的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形成合理的专用道网络;在城市中心区新建、改建道路时应研究建设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车道;公共交通优先车道要配套设置清晰、直观的标志标线等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确保公共交通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允许机场巴士、校车、班车使用公共交通优先车道。
同时,科学设置和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信号系统,通过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车辆感应信号系统,调整交叉口信号周期、信号相位,设置公共交通车辆专用信号等措施,减少公共交通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保证道路优先通行权。
在有条件的路口增设公交车专用导向车道。对具备公交车辆通行条件的道路,允许公交车在社会车辆禁行区域通行;城区道路不对公交车实行单向行驶;城区道路施工时,尽可能不实行全封闭施工,保障公共交通车辆双向通行。
另外,还将城区公交资源重新整合,形成全市2至3家公交特许经营企业经营全市公交业务的格局。严格实行“公车公营”,严禁对车辆实行“大承包”或变相“大承包”等以包代管的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