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不法分子仿造交警部门开具的《违法行为告知单》,制作了所谓《违法停车处罚单》,在乱停车辆上张贴实施诈骗,已在湘江路等处多有发现。为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应熟悉交通违法处理的相关程序规定,谨防上当受骗。
请注意:山寨罚单与交警执法凭证存在区别。
一是到银行缴纳罚款的凭证,是交警部门对违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罚决定书。对于当事人没有在现场的违法行为,交警只有下达违法处理通知,或手工填写,或警务通打印,但都有执法单位的盖章或民警签名。
二是交警违法罚款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国库帐号,无须当事人填写银行帐号,目前长沙城区暂未在建行开设交通违法罚款代缴。
三是违法抄牌出具的是《违法行为告知单》或《违法处理通知单》,没有所谓的《违法停车处罚单》,其单据为统一印制,自带编号;不按规定停放的处罚标准是100元,并非200元;罚款滞纳金按照每日3%计,最高不超过本金,无年终双倍滞纳金的表述。
四、车辆乱停被交警部门抄牌的,车主可在收到违法告知单的48小时后,登陆长沙公安交警网查询违法记录。
请关注:交通违法处理流程
一、非现场处罚(如抄牌、电子警察等)。
车辆违法被抄牌告知或被电子警察记录的,可到支队处罚中心、车管所或城区任一交警大队的处罚窗口接受处罚,持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后,到长沙银行缴罚款。
二、被采取强制措施(扣车、扣证或拆除违法装置等)。
可凭执法交警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到执法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罚,持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书,到长沙银行缴罚款后,消除违法记录或解除强制措施。
三、民警现场处罚。
对于民警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人应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民警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直接到银行缴罚款后,违法记录自动消除。
特别提醒的是,作出处罚决定后,超过15天未缴纳罚款的,将产生滞纳金。而非现场处罚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在未接受处罚之前,无论期限都不存在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