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延边州公安局《关于在全州开展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有效的遏制因涉毒而引起的交通事故,为党的十八大和周庆六十周年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珲春大队于8月2日下午15时许,在大队长室组织召开了科队长会议,就此项整治工作进行积极动员部署,大队长黄敏就整治工作的开展提出了相关要求和建议。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强化责任意识。在行动开展后,各单位一把手要以维护党的十八大及周庆六十周年期间社会的安全稳定为最终工作目标,带领所属积极落实上级部门针对安保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将打击涉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当中日常执勤与巡逻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予以实践。
二是积极配合协作,强化路面管控。与局所属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沟通,形成目标统一的工作战线,各中队科室以所分管辖区特点采取与之相适应的打击手段,重点以英安、春化、高速卡点为工作开展区域,对过往车辆实行严格的盘查和记录,立足于路面全面开启打击势头。
三是提高防护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全体警力要充分认清任务的艰巨性,遇有嫌疑车辆及人员时,第一时间与主管领导汇报并确保两名以上警力共同执勤。同时,执勤人员必须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装备及通讯设备,以此保障警力的自身安全。
四是严化管理环节,防患于源头。充分发挥车辆管理所其审验核对功能,在驾驶证申请、换证、补证、年检环节中,认真比对相关人员的信息资料,对排查发现的涉毒人员一律不予给予办理,从源头上杜绝驾驶员涉毒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