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交警大队将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作为突破口,从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执法形象服务辖区经济发展,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
一、规范内务管理,加强内部警务督察。大队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内务管理、执勤执法、教育训练、档案台帐、信息平台管理和网上办案系统应用等六个方面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把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摆在当前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来谋划。同时,针对当前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大队强化了内部警务督查力度,严格落实队伍管理、车辆使用管理、值班备勤、执勤执法、民警奖惩等各项工作制度,大队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促使要求民警养成不碰高压线的自觉性。
大队每月都将业务工作的考评考核和内部督察情况进行全队通报,充分发挥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了队伍内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规范窗口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大队定期组织民警开展执法理念学习,讲解剖析“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执法”的思想根源问题,进一步端正民警执法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和交通事故办案区等窗口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执法依据、办事流程和监督方式及相关服务措施等内容,并将各项内容上墙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实现“窗口”受理“零推托”、服务“零距离”、事项“零积压”、工作“零差错”、目标“零投诉”,大力推行省厅、支队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信赖。
同时,大队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逐步完善并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减少办事环节和缩短办事时间,在严格把关的前提下热情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方便办事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推行了“预约工作制”和“延时工作制”,解决了非工作时间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落实“当事人回访制”,做到案件进程及时告知、赔偿核算全程参与,实现了“阳光作业”,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认可。
三、规范执勤执法,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方面大队通过完善执勤执法制度、严格执勤执法程序、规范民警执勤执法行为等内部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执勤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防止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大队通过邀请社会、媒体监督员定期实地评议,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等外部制约机制,开展行风评议和执法评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事事有落实、有回音,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同时,全面落实警务调查回访和窗口单位服务评价器中的“差评”回访工作,就评价内容进行调查,进一步改进工作措施,提高群众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