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创造辖区良好的客运车辆营运环境,和龙大队狠抓责任落实,实行公路客运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确保公路客运交通安全。
一是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中队组织专人对沿途过往司机发放安全教育宣传材料,强化对客运驾驶人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力度。向广大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乘坐超员车的危险性,提高乘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开展交通整治的同时,出动宣传车,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在乡镇、城区主要街道集中开展宣传,提醒群众不乘超员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同时,利用农村集市,积极开展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报废车、带病车上路的违法性、危害性,教育村民珍惜生命,不要乘坐带病车。
二是加强客运企业监督管理。大队专门组织有关中队及民警深入到城乡客运公司,与公司管理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向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召集各公司代表和客车驾驶员开展座谈会,同时为他们讲述相关规定和法规;车管所负责承包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各执勤中队负责客运车辆的路途管理,各中队加强对辖区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和全方位跟踪管理,严格禁止客车超员、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上路、不符合准驾要求的驾驶员上车、不系安全带驾驶车辆以及疲劳驾驶。同时将有各种违法行为的车辆及时通报所属公司。
三是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结合辖区特点,大队及各中队均明确客运车辆治理重点路段,科学调整勤务安排,联合路政部门加强午间、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勤务巡查。在交通安全服务站,严格落实7座以上客运车辆实行逐车登记制度,确保客运车辆通行时的监管到位,做到24小时不失控。
四是严查客车交通违法行为。大队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在认真分析以往旅游季节客运车辆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辖区道路的特点,加强旅游包车管理,把客运车辆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作为依法管理的突破口,对客运车辆违法行为严格查纠,形成“逢违必查”的强大声势。特别是对客车超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依法处罚外坚决卸客转运。同时对查处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上限处罚。